1、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》;
2、装修平、立、剖面设计图纸,装修节点详图,水、电及消防系统图纸。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、设计院标及设计人员、审定人员的签名;
3、原建筑物总平面图、楼层平面图、消防设施布置;
4、经消防部门审批的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、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(94年以前竣工建筑,可用建筑物相关情况说明替代原建筑消防审验意见),改变其使用性质的项目应另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书;
5、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;
6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
7、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